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賀國強在日前召開的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第22次會議上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全面總結黨的十七大以來查辦案件工作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進一步推動工作落實,推進改革創(chuàng)新,始終保持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強勁勢頭,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推動黨和國家事業(yè)健康順利發(fā)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賀國強指出,黨的十七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堅決貫徹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進取,扎實工作,反腐倡廉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在各方面特別是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共同努力下,查辦案件工作力度不斷加大、領域不斷拓展、質量和水平明顯提高、治本功能有效發(fā)揮、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取得了新的成績,積累了新的經驗。一是堅持把查辦案件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來抓,保持了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對腐敗分子不管涉及到誰,堅決查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據統計,從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國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共立案64萬多件,結案63萬多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萬多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4萬多人,堅決查處了薄熙來、劉志軍、許宗衡等一批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二是堅持圍繞黨和國家中心任務開展查辦案件工作,保證了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三是堅持把查辦案件與專項治理等工作緊密結合,推動解決了一批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四是堅持把加大辦案力度與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有機統一,促進了辦案工作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五是堅持把查辦案件和發(fā)揮治本功能密切銜接,增強了懲治和預防腐敗的綜合效應。六是堅持以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推進查辦案件工作,提高了辦案工作科學化水平。
賀國強指出,反腐敗協調小組是黨委組織領導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機制,也是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平臺。黨的十七大以來,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正確把握中央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協調處理黨政領導干部重大腐敗案件和反腐敗工作重大問題這條主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為順利查處重大復雜案件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開展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重要指示和各項決策部署;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從鞏固黨的執(zhí)政基礎、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需要出發(fā),積極開展查辦案件的組織協調工作;始終堅持科學部署、形成合力,引導督促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審判、檢察、公安等機關和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查辦案件工作;始終堅持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境外緝捕和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始終堅持健全機構、完善制度,修訂完善了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guī)則,切實加強對地方各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工作的指導,形成了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共同推進查辦案件工作的良好格局。
賀國強強調,查辦案件是推進反腐敗斗爭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伴隨反腐倡廉建設始終的一項長期任務。我們要進一步搞好經驗總結,加大工作力度,推進改革創(chuàng)新,抓好工作落實,努力提高查辦案件工作的科學化水平,不斷以反腐倡廉建設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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